抄袭的程度怎么判定
时间:2025.12.10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1.判定抄袭有两个核心要件。
一是接触,即被诉
侵权人有机会获取权利人作品;
二是实质性相似,要经抽象过滤和具体对比,前者剥离不受保护部分,后者对比过滤后的独创性表达。
2.抄袭无明确分级,相似部分独创性程度、在原作品重要性影响侵权认定。
核心内容相似,即便占比低也可能侵权;
非核心通用表达或少量合理引用不构成。
3.判定需结合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要符合法定情形,不影响原作品使用和权利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小胡也推出一部情节类似的小说。小朱认为小胡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将其诉至法院。小胡称自己并未接触过该小说,且两部作品相似部分属于通用表达。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胡是否有机会接触小朱作品,以及相似部分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案情分析:1、判定抄袭需满足接触和实质性相似两个核心要件。本案中需查明小胡是否有合理机会获取小朱的小说,以确定是否满足接触要件。
2、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定,要先进行抽象过滤,剥离不受
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再将过滤后的独创性表达部分与小胡作品进行具体对比。同时,需考量相似部分的独创性程度占比及在原作品中的重要性。若相似部分是小朱小说的核心独创性内容,即使占比不高也可能构成侵权;若仅为非核心通用表达或少量引用且符合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抄袭。本案需结合文字作品的具体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