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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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寻求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时长设定为三年。此意即,若债权人因债务人身负未偿债款而决定对其采取法律措施,则应自债权人知悉或应该知晓自己的权益已遭受侵害及债务人生存状况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如此方可得到司法机关的公正保护。如若超过此诉讼时效期限,除非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或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司法机关将不再给予保护。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在诉讼后,债务人需参与审理并可能面临强制执行。若暂无履行能力,法院会暂停执行。待债务人具备资金后,债权人需申请重启执行。债务人应积极应对,包括接收诉讼文件、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出庭、提交答辩状、按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出席庭审并尊重判决上诉期限。在整个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律程序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