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发包人未按时付
工程款,
承包人先和其协商,明确付款时间与金额,达成
补充协议。
2.协商不成,承包人发
催款函催要,保留好相关凭证。
3.若发包人仍不支付,按合同约定的
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约定
仲裁就
申请仲裁,约定
诉讼则
起诉。
仲裁或诉讼时,需提供
证据证明欠款事实。
4.承包人可依法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承包人承接了小胡发包的工程,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小胡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小朱先与小胡协商,要求其明确付款时间和金额并达成补充协议,但小胡拒绝。小朱随后发催款函催要工程款,小胡依旧不支付。双方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通过诉讼解决,小朱遂准备起诉小胡。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先与发包人协商,协商无果可发催款函催要。小朱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由于双方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小朱可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小朱需提供合同、工程验收文件、结算单等证据证明小胡欠款事实。
3、同时,小朱可依法主张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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