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原告要为
诉讼请求提供
证据。
即便被告不提供证据,法院会依原告证据审查案件。
若原告证据达高度盖然性标准,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若
证据不足,原告承担不利后果。
2.
行政诉讼里,被告对
行政行为负有
举证责任,需提供相关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若被告不提供或
逾期无正当理由提供,视为无相应证据,法院可能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行为。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胡,称小胡向其借款未还,要求小胡偿还借款。小朱提供了
借条作为证据。小胡在
诉讼过程中,未提供任何证据。双方围绕借款事实是否成立、还款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本民事诉讼案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作为原告主张小胡借款未还,已提供借条作为证据,若该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即便小胡不提供证据,法院也会支持小朱诉求,判决小胡承担还款责任。
2、若小朱提供的借条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即便小胡不提供证据,小朱也会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将驳回小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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