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非法行医致严重事故,或构成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如被卫生部门两次处罚后仍非法行医;
“严重损害健康”参照医疗
事故分级认定;
直接致就诊人死亡属“造成死亡”。
案情回顾:小许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私自开设诊所行医。此前,小许已被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两次,但他仍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一次,患者小胡前来就诊,小许对其进行治疗后,小胡病情不但未好转反而恶化,经鉴定达到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程度。小胡
家属认为小许非法行医导致此后果,应承担责任,而小许则认为是小胡自身病情特殊所致。
案情分析:1、小许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行医,且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时,小许的非法行医行为导致小胡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2、小许以小胡自身病情特殊为由进行抗辩,然而其本身不具备行医资格,这种抗辩无法改变其非法行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应依法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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