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给付型保险:
两份都是给付型的保险,像不同的重疾险、寿险,
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
伤残标准,各保险公司会按保额赔付,能重复
赔偿。
因为这类保险不考虑实际损失,
符合条件就按保额给钱。
2.补偿型保险:
若包含补偿型保险,比如
医疗险,一般不能重复赔偿。
补偿型保险是补偿实际
医疗费用,报销总额不超实际花费,即便有多份,获赔也不会高于支出,遵循损失
补偿原则。
总之,两份
伤残保险能否重复赔偿,由保险类型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导
致伤残,他此前购买了两份保险,一份重疾险和一份医疗险。重疾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保额进行了赔付,但在申请医疗险理赔时,小朱认为两份保险应都能全额赔偿,而医疗险公司则认为应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只对扣除重疾险赔付后剩余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两份保险能否重复赔偿需根据保险类型判断。本案中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当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伤残标准时,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不考虑实际损失,所以重疾险的赔付合理。
2、而医疗险属于补偿型保险,其目的是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报销总额不会超过实际花费,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因此,医疗险公司只对剩余未报销的费用补偿的做法符合规定,小朱要求两份保险都全额赔偿的诉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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