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税务人员因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该征的税款,让国家税收损失巨大。
2.犯此罪判罚不同,损失重大的,判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
损失特别重大,判五年以上徒刑。
重大损失一般指少征税款超10万,特别重大损失无明确标准,实践中常指远超10万,像50万以上。
3.税务人员和
逃税、抗税等罪犯勾结
犯罪,按
共同犯罪处罚。
案情回顾:税务人员小许在工作中,与
企业负责人小胡相识。小胡为少缴税款,向小许
行贿。小许接
受贿赂后,徇私舞弊,对小胡企业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达20万元。税务机关发现问题后,对该情况展开调查。
案情分析:1、小许作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企业负责人贿赂,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20万元损失,已达到“重大损失”标准,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后续查明小许与小胡存在勾结,共同实施逃税等行为,则应按照
共同犯罪的规定对小许进行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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