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投保人故意不告知,或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或给付责任。
2.财产险中,战争、核辐射等
不可抗力,以及保险标的自然磨损等损失,通常不在理赔范围。
3.人身险方面,等待期内出险、从事高风险运动未告知
致伤亡、
合同成立或复效未满两年自杀,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案情回顾:小朱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在投保时,小朱故意隐瞒了自己有心脏病史的情况。
保险合同成立后不久,小朱在进行攀岩这一高风险运动时突发心脏病去世。小朱
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小朱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从事高风险运动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
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小朱在投保时故意隐瞒心脏病史,符合此情形,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2、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伤亡,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小朱进行攀岩这一高风险运动未告知保险公司,这也使得保险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可以依据规定拒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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