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合同协议书盖公章有
法律效力,公章代表公司等主体意志,是公信力的标志。
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签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
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也成立。
2.但合同可能有无效或
可撤销情况,像
违法违规、
欺诈胁迫等。
若不存在这些,仅盖公章的合同一般有效,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代表A公司与小许代表的B公司
签订合同协议书,A公司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但B公司未及时盖章,不过B公司已开始
履行合同主要义务,A公司也接受了。之后小许以合同仅A公司盖公章,B公司未盖章为由,主张合同未成立,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本案中B公司已履行主要义务且A公司接受,所以合同已成立。
2、一般情况下,合同协议书盖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若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等使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该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本案中无
证据表明存在这些问题,因此小许主张合同未成立不成立,双方需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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