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补偿
承包人,也就是承包人能要求发包方按约定付
工程款。
2.工程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修复费用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参照约定付工程款。
3.工程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承包人不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补偿。
过错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错各自担责。
合同无效不影响合格工程付款,但质量不合格会影响承包人主张工程款。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
施工合同,由小朱负责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小朱要求小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然而小胡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经检验,该建设工程部分合格,部分不合格。对于合格部分,小胡仍不愿支付;对于不合格部分,小朱认为自己可以修复且修复后应得到工程款,小胡则认为若修复费用过高就不应再支付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部分,小朱可要求小胡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折价补偿,小胡拒绝支付合格部分工程款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验收不合格但可修复的部分,修复费用应由小朱承担,修复后小胡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若工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小朱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需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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