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车上人员险
赔偿范围:
1.伤亡赔偿:
被保险车辆意外致车上
人员伤亡,按
合同赔偿。
2.
医疗费用赔偿:
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合理必要的诊疗、医药、住院费及
误工费等都赔。
3.
财产损失赔偿:
车上人员随身物品因事故直接损毁,且在保险责任内的予以赔偿。
赔偿按合同保额、
免赔率定金额,
被保险人要及时
报案,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搭载小胡出行时发生
意外事故,小胡受伤,随身的贵重物品也损坏了。小朱车辆购买了车上人员险,小朱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小胡的伤亡损失、医疗费用以及小胡物品的
财产损失。但保险公司以小胡的物品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偿财产损失部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车上人员险赔偿范围,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应按
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所以小胡的伤亡损失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2、对于小胡因事故受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等医疗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承担这部分
赔偿责任。
3、若小胡随身携带物品的直接损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财产损失,需根据保险合同进一步确定该物品损失是否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内,若在则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不合理。赔偿具体赔付金额需依据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额、免赔率等条款确定,同时被保险人小朱应及时报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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