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协商解除:
和物业公司友好沟通,双方就
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协议。
2.法定解除:
若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严重影响生活,可
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3.业主大会决议: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过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双过半同意,可解除合同。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小区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但该物业公司长期为小区提供服务形成了事实物业
合同关系。后来,小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小区卫生状况不佳、安保措施不到位。小胡等
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沟通改善无果,便希望解除这一事实物业合同,但物业公司以服务了多年且投入了成本为由,拒绝解除。
案情分析:1、虽然该小区与物业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物业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小区业主已与物业公司沟通改善,而物业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这是业主主张解除合同的合理事由。
2、对于物业公司以投入成本拒绝解除合同的说法,不能成为阻止解除的理由。在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依法解除事实物业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如业主大会决议等方式,正式通知物业公司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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