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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立案标准的侵犯公民信息怎样处理

时间:2026.11.02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1492人
律师解析:
侵犯公民信息没达到立案标准,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机关会对侵犯公民信息的主体进行处罚。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对于单位,会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被侵权人能通过民事诉讼让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要赔偿损失。损失赔偿包含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遇到侵犯公民信息的情况,被侵权人可先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政责任,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未获得小朱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小朱的部分个人信息,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小朱发现后,小许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小范围收集不会造成危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许侵犯自己信息权益应承担责任,小许却觉得无需担责。

案情分析:

1、因小许侵犯公民信息未达立案标准,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小许有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可没收,还可能对其处以罚款;若其行为属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也会面临拘留或罚款处罚。
2、小朱作为被侵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许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要依据侵权情节和后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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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4.6分 服务254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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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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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347-3201

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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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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