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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追诉最新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11.0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280人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追诉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在道路上开车,有下面几种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要被追诉。
一种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情节恶劣”会考虑追逐竞驶的速度、路段、时间、方式,还有是否有危害后果、对公共安全威胁程度等。像在高速上频繁超速追逐、在人员多的城市道路高速竞驶等情况。
另一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按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还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行驶。“严重超员”和“严重超速”有具体量化标准。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也构成犯罪。判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要综合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运输方式和路线等因素。
如果遇到涉及危险驾驶罪的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配合调查。为避免此类犯罪,大家开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竞驶、不酒驾,从事特殊运输业务要严格按规定操作。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追逐竞驶,频繁超速,且在车流中穿梭。与此同时,小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另外,小朱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小静则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引发了公众对道路安全的关注,也导致了此次案件的发生。

案情分析:

1、小许与小胡在高速公路频繁超速追逐竞驶,符合“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
2、小丽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依照法律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3、小朱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标准。
4、小静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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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刑事辩护王宏亮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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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亮律师,已执业28年,执业地区为山西长治,认证执业律所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3654171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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