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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

时间:2026.10.29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常见于征收等情况,补偿标准要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规来定。
先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取决于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实际中计算方法多样,有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比例算的,有按房屋面积算的,还有按经营效益乘停产停业期限算的。
再说集体土地征收,若涉及企业停产停业,各地规定不同。有些地方会考虑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时间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企业效益一般参考纳税情况、经营流水等确定,停产停业期限根据实际恢复生产经营所需时间评估。
要是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被征收人可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还是有意见,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此外,还可以通过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的企业位于国有土地上,因房屋被征收面临停产停业。征收方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小许认为应按经营效益乘以停产停业期限计算补偿,两者差距较大,小许对该补偿标准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存在按不同方式计算补偿的情况。本案征收方与小许采用不同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2、若小许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也能通过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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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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