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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于动物园跑步摔倒,责任如何判定

时间:2026.10.28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429人
律师解析:
判定小朋友在动物园跑步摔倒的责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按具体情形确定。
要是动物园有过错,像园区道路坑洼、湿滑却没设警示标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小朋友摔倒受伤,那动物园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就得担责。
若小朋友摔倒全是自身问题,比如跑得太快、注意力不集中,并且动物园设施和管理都没问题,那动物园不用担责。
若小朋友摔倒部分是自身原因,部分是动物园没尽安全注意义务,如地面有轻微积水却未设警示,小朋友又跑得太快,那双方要按各自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若有第三人行为导致小朋友摔倒,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实际处理时,建议及时收集现场证据,比如拍照、录像,找目击证人等,这样便于明确各方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在动物园游玩时摔倒受伤。现场地面有轻微积水但动物园未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小朱奔跑速度过快、注意力不集中。小朱的家长认为动物园地面有积水未警示,应负主要责任;而动物园则强调小朱自身奔跑太快才是摔倒主因,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例中动物园地面有积水未设警示,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2、若损害是由受害人自身行为导致,责任需自行承担。小朱奔跑速度过快、注意力不集中,自身也存在过错。所以双方可能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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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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