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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保候审得去办理哪些事项

时间:2026.10.26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853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先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到了,案件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
接着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能提出申请。申请时要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随后选择保证方式。有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两种。保证人要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金数额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定。
最后是司法机关审核与决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保证金,办好手续后执行。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规定,比如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但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小丽认为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委托律师小胡提出书面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中说明了申请理由,并表示愿意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提供保证。然而,司法机关认为小朱虽患病,但仍有较大社会危险性,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小丽对此决定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小朱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符合部分条件,但司法机关认为其有较大社会危险性而不同意申请,关键在于对“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
2、小丽作为小朱近亲属有权提出申请,且按规定提交了书面申请并说明了保证方式。司法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小丽对决定不服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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