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刑事辩护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7857996706
律师简介:江颖静律师,现为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并连续多年担任杭州市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执业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是兼具民刑专业能力的复合型律师。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非诉业务。 执业多年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以耐心细致的沟通、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无论是民商事纠纷中的权益维护,还是刑事诉讼中的程序保障与实体辩护,均赢得了当事人与案件承办单位的广泛认可。 江律师在办案中展现扎实的法律功底与敏锐的洞察力,成功代理多起复杂案件,例如:在遗嘱继承纠纷中,通过精准策略为当事人降低近百万元损失;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成功推动我国法院对境外离婚效力的承认,彻底解决身份争议;在房屋买卖、侵权赔偿等纠纷中,亦通过专业代理有力维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审慎辩护,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或罪轻判决。 1.郎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邹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成功争取罪轻判决案件。 4.童某某申请承认新西兰离婚判决令成功获得中国法院承认案件。 5.胡某某遗嘱继承纠纷案件。 江律师不仅精于诉讼与辩护,也积极投身于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与公益法律服务。她目前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入选为余杭区法律援助库律师,并已连续三年担任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凭借多重身份与丰富经验,她善于运用调解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为基层群众、社区企业及困难群体提供普惠、专业且充满温度的法律服务,全面展现了当代律师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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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此外,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等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因裁员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依第40、41条规定解除。但女职工存在第39条情形,如严重违纪等,单位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需按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公司合并裁员,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等。

员工辞职需赔偿违约金的情况通常有两种。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弥补单位因员工违约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