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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女孩子所转的钱可不可以拿回

时间:2026.10.17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追女孩子过程中转账的钱能否拿回要分情况。
如果转账属于“赠与”性质,通常不能要回。按照《民法典》,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恋爱时小额且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像520元、1314元这类,一般会被认定是表达爱意的赠与,钱给出去就不能要求返还。
要是转账基于借贷关系,就能要求返还。不过得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思。比如聊天记录、借条能体现借款意思,转账记录能证明钱已交付。这样转账方在约定还款期到后能要求对方还钱;没约定还款期的,可以随时要求还,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另外,要是转账属于附条件赠与,条件没达成,转账方也可以要求返还。例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最后没结婚,就能主张让对方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在追求小丽的过程中,多次给小丽转账。其中有小额带有特殊意义的520元、1314元,也有一笔10万元的大额转账,小朱表示是希望和小丽结婚才转的。后来两人未能在一起,小朱要求小丽返还所有转账,小丽则认为520元、1314元是小朱表达爱意的赠与,不该返还,对于10万元,她觉得小朱只是表达心意不是附条件赠与,也不同意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额带有特殊意义的520元、1314元转账,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类转账通常被认定为表达爱意的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且款项已交付,小朱不能要求小丽返还。
2、对于10万元的大额转账,因小朱是以结婚为目的进行的转账,属于附条件赠与。如今两人最终未结婚,所附条件未成就,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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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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