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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要怎样对损失进行赔偿

时间:2026.10.1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179人
律师解析:
破产管理人若未依法审慎履职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先看损失范围的确定。损失指的是管理人不当行为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管理人错误处置债务人财产,使财产价值降低,降低的这部分就是损失。
再说责任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要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要是其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像故意隐匿、转移债务人财产,或者因重大疏忽没妥善保管债务人财产致其受损,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方式一般以货币赔偿为主。如果管理人是机构,机构要用自身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个人担任管理人,就用个人财产赔偿。
赔偿程序上,受损失的主体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起诉,要求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确定管理人是否担责以及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许担任某企业破产管理人,在处置债务人财产时,因重大疏忽导致一批重要设备未妥善保管而受损,财产价值减损。债权人小朱认为小许的行为给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要求小许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损失范围方面,小许错误处置债务人财产导致设备价值减损部分,属于因管理人不当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责任认定标准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应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小许因重大疏忽未妥善保管债务人财产,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方式通常以货币赔偿为主,小许作为个人担任管理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损失进行赔偿。
4、赔偿程序上,债权人小朱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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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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