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父母
债务不能执行爷爷赠与孩子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爷爷把
财产赠与孩子,若赠与合法有效,孩子就拥有财产所有权。因为债有相对性,父母债务要用他们自己的财产偿还,和孩子受赠的财产没关系,所以一般不能执行孩子受赠财产。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父母为逃债,和爷爷串通,通过赠与孩子财产转移资产,
债权人可走法律途径行使
撤销权。债权人能向法院请求
撤销赠与行为,撤销后,财产就变回可执行财产,可能用于执行父母债务。
要是债权人觉得存在转移资产情况,要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赠与是为逃债。遇到这类问题,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小胡
拖欠小许债务未还,小许欲通过法律途径执行小胡财产用于偿债。此时发现小胡的父亲将一笔财产赠与小胡的孩子。小许认为小胡是为逃避债务,与父亲串通转移资产。小胡则称父亲是正常赠与孩子财产,不应被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所有权人有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若爷爷赠与孩子财产的行为合法有效,孩子取得财产所有权,因债具有相对性,父母债务本不应执行孩子受赠财产。
2、但如果小胡为逃避债务与父亲串通,以赠与孩子财产的方式转移资产,小许可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不过小许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赠与行为是为逃避债务。若协商不成,小许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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