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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同意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时间:2026.10.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夫妻协议离婚要办这些手续:
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得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之后是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日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
最后发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要拿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离婚申请,查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没问题就登记,发离婚证,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协议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明确了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方案。之后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的第20天,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便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了申请书。小丽则坚持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符合法律程序。
2、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小朱不再愿意离婚,而小丽坚持,小丽可通过诉讼离婚等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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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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