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婚前
公司股权分割情况不同,
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如果一方婚前用
个人财产全额买的
股权,婚后没动用
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或增资,那这股权就是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分割。不过,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要是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另一方就能主张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算夫妻共同财产。像股权因市场行情自然上涨的增值,另一方不能分;公司经营的分红,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要是婚前买股权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买股权的
债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共同
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部分对应的股权价值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分割这部分。遇到这些
股权分割问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婚后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
财产分割时对小朱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产生争议。小朱称该股权是其婚前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婚后也未用夫妻共同财产经营或增资,应属其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婚后公司有分红,这部分收益她有权分割。此外,小朱购买股权时有部分债务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她还要求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进行补偿。
案情分析:1、若小朱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股权,且婚后未用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或增资,该股权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小丽通常无权分割股权本身。但股权婚后产生的分红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主张分割。
2、对于小朱购买股权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债务部分,小丽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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