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二审进行时是否可以追加第三人

二审进行时是否可以追加第三人

时间:2026.10.08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二审一般不能直接追加第三人。按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一审没参加,二审法院可依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包含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审追加第三人,可能损害其审级利益。毕竟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要是直接追加第三人并判决,第三人就没了一审审级权利,无法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
但要是二审各方当事人同意追加第三人,还愿意调解,法院就能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结案;调解不成,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确定第三人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
所以,二审追加第三人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来,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若遇到二审需追加第三人的情况,当事人应积极与法院沟通,配合调解工作,若调解不成,等待法院发回重审的安排,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小朱提出要追加小胡为第三人。小李认为二审不应追加,小朱则坚持认为小胡与案件有密切关联必须参加。此时便产生争议,即二审能否直接追加小胡为第三人。

案情分析:

1、原则上二审不可以直接追加第三人。因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如在一审未参加,二审法院应先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本案二审若直接追加小胡,可能损害其审级利益,使其失去一审审级权利,无法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等权利。
2、若各方当事人同意追加小胡且愿意调解,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结案;若调解不成,应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原审法院确定小胡的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以此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