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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大学期间夫妻离婚一方需付抚养费吗

时间:2026.10.0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61人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大学期间的子女,一般年满18周岁且接受高等教育,通常不在“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围内。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但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一方继续支付孩子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决一方支付,那么这一方就得按约定或判决履行支付义务。而且,要是孩子存在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同样有继续抚养的责任。
如果遇到相关纠纷,父母和子女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父母要明确自身义务和责任,子女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儿子小胡已年满18岁且考入大学。小朱认为儿子已成年,自己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小丽则主张儿子还在上学,没有经济来源,小朱应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大学毕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小丽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大学期间的子女通常已年满18周岁且接受高等教育,一般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所以从法律规定层面,小朱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若小朱和小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朱继续支付孩子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决小朱支付,那么小朱就需要按照约定或判决履行支付义务。若小胡存在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小朱也有继续抚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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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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