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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带货主播要签肖像权协议吗

时间:2026.10.04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827人
律师解析:
入职做带货主播要不要签肖像权协议,得分情况。依据《民法典》,自然人有肖像权,能依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的肖像,也能许可他人使用。带货主播工作时,直播平台或商家一般会用主播肖像做宣传推广等商业活动。
要是不签肖像权协议,平台或商家用主播肖像的行为可能侵犯主播肖像权。此时主播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不过实际维权时,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
签肖像权协议对双方都有益。对平台或商家来说,签了协议,使用主播肖像就有了合法依据,能避免侵权风险。对主播而言,通过协议可明确平台或商家使用肖像的范围、方式、期限和报酬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可约定平台只能在特定直播活动中使用肖像,不能用于其他商业广告。
从防范法律风险和保障权益的角度看,入职当带货主播签肖像权协议是更妥当的做法。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成为一名带货主播,直播平台未与小朱签订肖像权协议便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推广。小朱认为平台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平台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平台称使用主播肖像是行业惯例。小朱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直播平台在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使用小朱肖像进行商业活动,可能构成对小朱肖像权的侵犯。
2、不签订肖像权协议,主播维权可能面临举证困难。而签订协议对平台和主播都有益,平台可避免侵权风险,主播能明确肖像使用范围、方式、期限及报酬等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所以入职当带货主播签订肖像权协议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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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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