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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起诉是否受时间限制

时间:2026.10.03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起诉有时间限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时起算。
在人身损害案件里,就是从受害人知道自己身体受伤,且明确侵权人是谁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但有特殊情况,若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会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所以,打人身损害官司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意外中被小胡撞伤,身体受到损害。小朱当时就知道自己身体受伤且明确侵权人是小胡。但小朱并未及时起诉,在事故发生两年半时,小朱向小胡提出赔偿请求,小胡同意赔偿。之后又过了一年多,小朱因小胡未履行赔偿再次打算起诉,小胡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起诉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小朱一开始知道权利受损和侵权人,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小朱在两年半时向小胡提出赔偿请求,小胡同意履行义务,这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小胡以超过原诉讼时效抗辩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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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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