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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同居财产纠纷怎样解决

时间:2026.09.2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没专门规定同居财产纠纷,不过能参照婚姻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要是双方能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就按协议来分割,遵循意思自治。
要是达不成协议,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要是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了有家庭关系等情况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份额,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出资额确定;确定不了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认定财产归属时,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像一方同居前的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处理同居财产纠纷,得举证证明财产的出资、购买情况等。要是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多年,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现两人感情破裂,就该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多分;小丽则主张两人共同生活,应平均分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遂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未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于共同购置的房产,应按共有财产处理。因未明确约定共有方式,且不具有家庭关系,视为按份共有。
2、若能确定双方出资额,应按照出资额确定各自份额;若不能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同时,一方同居前的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处理该纠纷需举证证明财产的出资、购买情况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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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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