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修路占门面房是因
公共利益进行的征收,补偿依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一般有这几方面:
被
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且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方面,因征收房屋导致搬迁,房屋征收部门要给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在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要给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要是对补偿不满意,能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能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征收时,征收方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某地区因修路需征收小许的门面房。征收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小许进行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小许认为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过低,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合理,对整体补偿不满意。小许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无果,不知后续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小许认为评估过低,可进一步了解评估程序是否合规。
2、小许对补偿不满意且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不成,他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征收方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保障小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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