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立案精选解答 > 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9.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013人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破坏社会秩序,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二千元以上,这里指的是实际造成的财物损失达到这个数额。二是随意损毁公私财物三次以上,这种情况不要求每次损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关键在于次数。三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突出的是纠集多人且公然实施的行为特征。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满足寻衅滋事罪中损毁公私财物的立案条件。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并处罚金。
不过在司法实践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得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涉及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在街上闲逛,为寻求刺激,三人公然对路边店铺的财物进行损毁。他们先后砸坏了店铺的玻璃、货架等物品,经统计,造成的财物损失达到了三千元。店铺老板发现后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小朱等三人造成店铺财物损失三千元,符合该立案标准。
2、三人纠集在一起公然损毁公私财物,此行为也符合“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的情形。综合来看,小朱、小李和小胡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阳江债权债务唐观红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455人 执业3年
专长: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优势:

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电话:

15986273107

律师简介:唐观红律师,中共党员,现为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五年,精通刑事案件,熟悉刑事案件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审判实务。执业以来,处理诉讼案件上百件,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合同争议等。 执业期间,担任江城区司?村、漠阳湖社区、江湾社区法律顾问。2022年6月被阳江市司法局选任为阳江市人民监督员。 唐观红律师业务能力出色,完全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且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办理过的案件中,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更多>
唐观红律师,已执业3年,执业地区为广东阳江,认证执业律所是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986273107,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