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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跟职务侵占该如何进行区分

时间:2026.09.25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主体不同。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有国家机关等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是侵犯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公共财产包含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及公益事业专项基金等。职务侵占罪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单位不限于国有。
三是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不仅有公共财物,还包括私营、外资企业等单位财物。
四是量刑不同。贪污罪量刑重,依据数额和情节,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量刑相对轻,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一笔国有财产。小许是某私营企业员工,将公司的一笔资金占为己有。两人都被发现后,对于小朱和小许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都应按贪污罪处理,有人认为应分别认定。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朱属于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是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小许是私营企业员工,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非贪污罪主体所包含的人员。
2、从侵犯客体和犯罪对象来说,小朱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小许侵犯的是私营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
3、从量刑上,若小朱构成贪污罪,量刑较重;若小许构成职务侵占罪,量刑相对较轻。所以两人应分别定性,小朱构成贪污罪,小许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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