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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结束领离婚证需两人一同前往吗

时间:2026.09.2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75人
律师解析:
冷静期结束后,领离婚证得男女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日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能拿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了30日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申请,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有男女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都协商好了,才会进行登记,发离婚证。
建议想离婚的男女,提前商量好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确定要离婚就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按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避免因错过时间视为撤回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离婚冷静期内,两人相安无事。冷静期届满后,小朱却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而小丽坚持要离婚,要求小朱一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本案中小朱虽未在冷静期内撤回,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小朱拒绝与小丽共同申请,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若小丽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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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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