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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不能继承双亲的土地承包权

时间:2026.09.22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55人
律师解析:
子女能否继承双亲的土地承包权,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以农户为单位,承包期内部分家庭成员死亡,因承包方的户还在,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若承包农户消亡,发包方会收回承包地。不过在承包期内,继承人能继续耕种土地,但这不算继承土地承包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依法继续承包。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更体现承包人个人财产权益,所以能继承。
林地承包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林地投资大、收益慢,为保障林地经营稳定性。
所以,子女能否继承双亲土地承包权,关键看土地承包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如果遇到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流程,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遗留了两块土地,一块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另一块是通过招标取得的荒地。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子女,应该继承这两块地的承包权。但发包方认为家庭承包的耕地不能继承,要收回;而荒地承包权可以由小朱继续承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是以农户为单位的,承包期内部分成员死亡,因户还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若农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所以发包方收回家庭承包耕地的做法是合法的,小朱不能继承该耕地的承包权,但在承包期内可继续耕种。
2、对于通过招标取得的荒地承包经营权,由于这种承包方式体现承包人个人财产权益,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所以小朱可以继续承包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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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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