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子女能否
继承双亲的
土地承包权,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家庭
承包方式的土地,
承包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以农户为单位,承包期内部分
家庭成员死亡,因
承包方的户还在,不发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若承包农户消亡,发包方会收回承包地。不过在承包期内,
继承人能继续耕种土地,但这不算继承土地承包权。
通过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
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依法继续承包。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更体现承包人
个人财产权益,所以能继承。
林地承包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林地投资大、收益慢,为保障林地经营稳定性。
所以,子女能否继承双亲土地承包权,关键看土地承包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如果遇到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具体操作流程,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的父母去世,遗留了两块土地,一块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另一块是通过招标取得的荒地。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子女,应该继承这两块地的承包权。但发包方认为家庭承包的耕地不能继承,要收回;而荒地承包权可以由小朱继续承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是以农户为单位的,承包期内部分成员死亡,因户还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若农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所以发包方收回家庭承包耕地的做法是合法的,小朱不能继承该耕地的承包权,但在承包期内可继续耕种。
2、对于通过招标取得的荒地承包
经营权,由于这种承包方式体现承包人个人
财产权益,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所以小朱可以继续承包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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