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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案件是否能由他人来起诉

时间:2026.09.22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142人
律师解析:
诽谤案件大多是自诉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他人也能起诉。
若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向法院起诉。法定代理人有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还有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他们可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当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就属于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情形有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民族宗教冲突,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等。
总之,诽谤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要是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起诉。而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由检察院起诉。遇到相关问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网络上恶意诽谤小胡,给小胡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小胡本打算向法院提起自诉,然而在准备起诉期间,小胡因突发意外去世。小胡的父母认为小朱的行为恶劣,决定为小胡讨回公道,但小朱称只有小胡本人能起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诽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案中被害人小胡已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小胡的父母作为其近亲属,具备起诉的权利。
2、若小朱的诽谤行为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该案件则属于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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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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