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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同居后,双方财产要怎样分割

时间:2026.09.1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不在婚姻法律保护范围内,但结束同居分割财产有规则。
先区分个人财产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像同居前一方买的房产、车辆,归购买方。
共有财产按共有关系处理。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割,比如两人共同买房,出资比例不同,就按比例分房产价值。共同共有则考虑对财产的贡献、生活需要等因素,像共同经营生意积累的财产,会依据双方经营付出分配。
财产分割可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签书面协议明确份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分割财产时,要收集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出资证明、购物凭证,以此证明财产归属和自己的出资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同居关系。同居前小朱购买了一辆汽车。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小朱出资60%,小丽出资40%。同时,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积累了一些资金。后来两人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汽车和房产都应归自己,小丽则认为对于房产和经营小店的资金应按自己的意愿分割。

案情分析:

1、汽车是小朱同居前购买,属于其个人财产,应归小朱所有。
2、房产是双方按份出资购买,应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即小朱占60%,小丽占40%。
3、共同经营小店积累的资金,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法院会考虑双方在经营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遵循照顾妇女、儿童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双方应注意收集保存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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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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