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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能否向她要精神损失赔偿

时间:2026.09.1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02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里妻子出轨,符合一定条件时丈夫能向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因这些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是妻子出轨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程度,丈夫作为无过错方,离婚时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要是只是偶尔出轨,没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等法定情形,在实践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可能难支持。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里提出。若双方协议离婚,也能在协议中约定精神损害赔偿。并且,主张赔偿的一方得提供证据,像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此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丽与小胡产生感情,并开始与小胡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朱发现后决定与小丽离婚,小朱认为小丽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伤害,要求小丽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小丽觉得自己的行为未达到需要赔偿精神损害的程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丽与小胡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小朱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小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若双方协议离婚,可在协议中约定精神损害赔偿事宜;若通过诉讼离婚,小朱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赔偿主张,且要提供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相应证据证明小丽存在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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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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