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公司经营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等 1项荣誉
180-2913-9837
律师简介:丘敏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011370388),现任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东莞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秘书长、东莞电视台《平安东莞》特邀嘉宾、东莞市妇女维权站维权律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东莞执业16年,深耕婚姻家事领域。擅长高净值人群离婚复杂财产分割、第三者赠与返还、离婚纠纷、债务隔离、抚养权、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及家族财富传承。作为一名有丰富生活经验和阅历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丘敏律师具有细腻的感情、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洞查力与严密的分析能力,融合法律与心理学,从婚姻矛盾根源切入,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从法律、情感、心理多维度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坚信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善于以非诉方式化解各类纠纷,助力当事人体面处理婚姻困境。带领团队承办数千宗案件,秉持“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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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触犯刑法,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同居则是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构成犯罪,但违背公序良俗和婚姻道德。

现一般用同居关系代替非法同居概念。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先看有无协议,有则按协议处理;无协议时,能证明归属一方的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分割会考虑财产来源、出资等因素,如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分,无法确定则等额分。法院还会兼顾多方情况合理分割,涉及债务要区分处理。

判定重婚的证据形式多样。结婚登记类证据,如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证,可从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获取。事实婚姻相关证据中,证人证言很关键,邻居等能证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视听资料、聊天记录等书证,若体现夫妻身份交流也能作证据。生活消费证据,如租房合同等可辅助证明。收集时要合法合规,保证真实性与关联性。

老婆和别人生孩子不一定算重婚。若老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即便生育子女,也构成重婚;若仅是发生婚外情生子,未与该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登记结婚,则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若同居后发现对方已婚,处理方式如下:若不知情且以夫妻名义同居,对方可能构成重婚罪,可报案追究刑责,也可结束关系;财产方面,共同所得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能证明个人财产则归个人,分割可先协商,不成可起诉;若有子女抚养纠纷,双方都有义务,可协商抚养权、抚养费等,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要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