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方送的礼物是否需要退还
时间:2026.09.12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198人
律师解析:
分手后男方送的礼物是否退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礼物属于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增进感情送的日常小额物品,比如鲜花、零食、小饰品这类,按照《
民法典》里
赠与合同的规定,这类赠与在完成交付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因为它们是为增进情谊,算无条件赠与。
要是以
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
彩礼、贵重首饰等,要是双方最后没结婚,赠与方通常能要求返还。毕竟这是
附条件赠与,结婚目的没达成,受赠方就得返还财物。
如果礼物是用借款买的,那就按借款关系处理,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还钱。
在实际中,要是双方对礼物返还存在争议,能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
证据来判断是否要返还。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恋爱期间,小朱为表达爱意,常送小丽鲜花、零食等小礼物,还以结婚为目的送了小丽一枚贵重戒指。后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戒指及之前送的小礼物。小丽认为小礼物无需返还,但戒指可协商。双方就礼物返还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小朱送的鲜花、零食等小礼物,属于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日常小额赠与,依据《民法典》中赠与合同规定,完成交付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所以小丽无需返还这些小礼物。
2、小朱送的贵重戒指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属于附条件赠与。现双方未结婚,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条件未达成,小丽应返还戒指。若戒指是小朱借款购买,应按借款关系处理,小朱有权要求偿还借款。双方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证据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