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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驳回后能否凭优先权再申请

时间:2026.09.08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专利被驳回后,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凭借优先权再次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优先权有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之分。外国优先权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起6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按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起1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能享有优先权。
若专利被驳回,只要处于优先权期限内,且满足其他条件,像前后申请主题相同等,就能凭借优先权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要分析原申请被驳回的理由并改进,以此提高新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要是原申请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实质性缺陷被驳回,新申请中要调整和完善技术方案,防止再次因相同问题被驳回。

案情回顾:

小朱申请了一项专利,但被驳回。小朱认为自己可以凭借优先权再次申请,然而小李对此存疑,认为小朱不一定符合条件。小朱曾在外国就该发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在中国就相同主题又提出申请,目前处于外国优先权规定的十二个月期限内,可原申请因不具备新颖性被驳回。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外国优先权规定申请人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享有优先权,小朱处于该期限内且前后主题相同,满足享有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2、不过原申请因不具备新颖性被驳回,小朱重新申请时需对技术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分析并改进原申请被驳回的理由,避免再次因相同问题被驳回,这样才能提高新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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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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