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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孩子和我联系如何处理

时间:2026.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46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方不让孩子和你联系,这侵犯了你的探望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协商。要明确告诉对方你有探望权,希望对方配合,保障你和孩子正常联系见面。沟通时得保持冷静理智,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交流。
要是协商没用,你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望时间、方式等。法院判决后,若对方还是不执行,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不是子女。法院会用罚款、拘留等措施,让对方履行协助义务。
另外,要是对方长期阻碍你行使探望权,严重影响你和孩子的关系,你还能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这样能更好地保障你和孩子相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多次提出要和孩子联系见面,但小丽以各种理由拒绝,阻碍小朱行使探望权。小朱与小丽沟通协商,希望小丽配合,保障自己与孩子正常联系,然而小丽依旧拒绝。小朱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丽有协助的义务,小丽不让小朱和孩子联系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探望权。
2、小朱先尝试与小丽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望时间和方式。
3、若小丽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象是小丽等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而非孩子,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小丽履行义务。
4、若小丽长期阻碍小朱行使探望权,严重影响小朱与孩子的关系,小朱还可考虑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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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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