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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坚决要离婚该怎么办

时间:2026.09.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26人
律师解析:
妻子因丈夫出轨坚决要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
先说说协议离婚。夫妻要就离婚相关事宜,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登记的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双方再一起去申请,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要是协议不成,妻子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时,妻子得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法院审理离婚案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而且,因丈夫出轨导致离婚,符合法定情形时,妻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丈夫小许出轨,坚决要离婚。小朱与小许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起初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在离婚冷静期内,小许反悔,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小朱无奈,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开始收集小许出轨的证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许协议离婚时,遵循了法定程序。但小许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并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回条件。
2、小朱在协议不成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可行的。她收集小许出轨的证据,在诉讼中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符合法定情形,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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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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