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撤销假释情况下剩余刑期怎样计算

撤销假释情况下剩余刑期怎样计算

时间:2026.09.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19人
律师解析:
撤销假释后剩余刑期计算分三种情形。
第一种,被假释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假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数罪并罚规定,对新罪作出判决,将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情况下,剩余刑期是前罪未执行完的刑期与新罪刑期按规则合并。
第二种,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同样要撤销假释。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此时,剩余刑期需重新按数罪并罚规则计算,再减去已执行的刑期。
第三种,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未构成新犯罪的,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这里的剩余刑期是假释考验期减去已执行的假释考验时间。
若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应对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获得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小朱又犯新罪;二是发现小朱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未判决;三是小朱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但未构成新犯罪。这三种情况引发了对小朱撤销假释后剩余刑期计算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当小朱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时,应依照数罪并罚规定,把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刑罚,按相应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剩余刑期是前罪未执行完的刑期与新罪刑期按规则合并。
2、若发现小朱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未判决,应撤销假释,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剩余刑期要重新根据数罪并罚规则计算并减去已执行刑期。
3、小朱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但未构成新犯罪,应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剩余刑期是假释考验期减去已执行的假释考验时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常州合同事务杨权法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0万+ 执业8
专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优势:

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第四届年度敬业先“蜂”等 2项荣誉

电话:

18115794119

律师简介:杨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杨律师曾先后任职于行政机关、法院,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对案件审理有独到的见解。现为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方面,曾先后为涉嫌(或犯)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职务侵占罪、抢劫罪、盗窃罪、强制猥亵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在劳动工伤类案件方面,主要代理争议双方处理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争议的案件;在民事案件方面,主要代理婚姻家事类、合同类、侵权责任类等方面的案件。

更多>
杨权法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江苏常州,认证执业律所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115794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