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友创律师事务所
杨琴琴律师,江西友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2014年9月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5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2017年2月取得律师执业证。恪守“维当事人之利益,护法律之公正”的法律信仰,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 执业信念“受人事、忠人托,谋事如己事,慎于诺,敏于行”,目前已办理大大小小各类案件几百余件。 为无借条但却实际出借了19万多元的当事人追回了全部欠款;为身患重病,无钱治病的当事人成功追回12万多元借款;为已经向他人出具了借条,但最终使得当事人不用归还13万多元款项;为已经车钱两空,被他人套路的当事人追回了15万元购车款;为离婚案件,女方婚后出钱购买的房屋被丈夫伙同婆婆偷偷登记至婆婆名下,律师巧用《夫妻借款协议》使女方成功离婚并争取到女儿抚养权,当初买房的钱也被如数追回,一举三得;为已经销售出去的车辆意外自燃,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达13万多元的汽车销售公司最终免除赔偿责任;为所谓的哥们义气,自己却因故意伤害罪身陷囹圄的懵懂当事人辩护,最终刑期减至10个月,扣除已经关押期限,再关押1个月后便可顺利出狱;为棚改后获得巨额拆迁补偿款,但却被他人垂涎,他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企图分得补偿款的无助当事人既保住了房屋,也留住了补偿款,更争了一口气。执业以来,凭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认真、用心、细心、负责的执业态度,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专业办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彩礼返还、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合同等民事、刑事、土地、房屋、山林行政登记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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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各自经营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若股东各自经营未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通常不构成该罪;若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行为,则可能构成。

本公司监事代他司和本公司投标不可行。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风险。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参与方独立竞争,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将部分资金自己占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视情况而定。若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且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若未利用职务便利,或不符合数额标准等条件,则不构成。具体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公司章程财产分配需遵循法定与约定规则。若章程无特别约定,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若有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按特定份额、贡献等方式分配。分配前要先清偿公司债务,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股东家属本身非公司法律主体,但在一定情形下可参与公司经营。若公司章程无禁止,股东家属可受聘成员工,如担任行政、财务岗,依劳动合同履职,有专业能力还能为公司带来积极作用。若涉及关联交易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需按规定履行程序,擅自为之相关人员担责,关键看章程规定与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