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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情况下农民能得到怎样补偿

时间:2026.08.30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农民在土地征用中能获得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规定标准计算。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人员,安置补助费给该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地上附着物像房屋、水井等,按实际损失补偿;青苗补偿费针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按种类和生长阶段补偿。
部分地区为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会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将其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在土地征用中,要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要是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村村民,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征用其所在村的土地。政府按规定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小朱认为土地补偿费过低,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他觉得自己的土地一直经营良好,所得补偿无法弥补未来损失,而村里其他部分村民对补偿方案无异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标准计算。小朱所在村土地被征,土地补偿费应依法依规确定。
2、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多余劳动力,支付对象依安置情况而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应按实际损失和青苗情况补偿。
3、若小朱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当地政府可能还会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其长远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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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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