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著作权精选解答 > 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拥有出租权

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是否拥有出租权

时间:2026.08.22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863人
律师解析:
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没有出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出租权是财产权的一种。不过,出租权适用范围有限,仅用于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摄影作品不在其中。
虽然摄影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权利,却没有出租权。他人出租摄影作品的复制件,无需得到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用支付报酬。因此,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无法依据著作权法,就出租其摄影作品复制件主张权利
如果摄影作品著作权人遇到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的情况,由于法律规定没有出租权,所以不能以出租权被侵犯来维权。建议著作权人可以关注其他权利是否被侵犯,如复制权、发行权等,若有侵权行为,可以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摄影师,拥有多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出租了小朱摄影作品的复制件。小朱认为小胡侵犯其出租权,要求小胡承担侵权责任并支付报酬,小胡则认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不拥有出租权,自己无需获得许可和支付报酬,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出租权属于财产权。不过出租权适用范围有明确规定,仅适用于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摄影作品不在其中。
2、所以小朱虽享有摄影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权利,但不拥有出租权。小胡出租摄影作品复制件无需获得小朱许可,也不用支付报酬,小朱不能依据著作权法就出租其摄影作品复制件主张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