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共安全精选解答 > 人在超市摔倒骨折,责任划分怎么确定

人在超市摔倒骨折,责任划分怎么确定

时间:2026.08.08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人在超市摔倒骨折,责任划分要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要是超市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没设明显警示标识,或者货架物品摆放有安全隐患,致使顾客摔倒骨折,超市得承担侵权责任。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有义务给顾客提供安全购物环境。这种情况下,顾客只要证明在超市摔倒受伤,以及超市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超市就得赔偿
顾客自身有过错也会影响责任划分。比如顾客在超市奔跑、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违反超市规定导致摔倒,顾客自己要承担一定责任,超市能减轻赔偿责任
要是摔倒由第三人行为导致,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若超市在此过程中有过错,像没及时制止第三人危险行为,超市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超市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人在超市摔倒骨折,责任划分要综合考量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顾客自身有无过错、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等因素,按各方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顾客若遇此类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超市则应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骨折。小朱认为超市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识,超市应承担全部责任;而超市则称小朱在购物时奔跑注意力不集中,自身存在过错,不应由超市负全责。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购物环境。若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应承担侵权责任。小朱若能证明在超市摔倒受伤及超市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超市需担责。
2、若顾客自身存在过错,像小朱在超市奔跑、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摔倒,其自身要承担一定责任,超市可据此减轻赔偿责任。
3、若摔倒因第三人行为导致,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超市有过错,如未及时制止第三人危险行为,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最终责任划分需综合各方过错程度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