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结婚精选解答 > 应怎样来确定判定重婚罪的标准

应怎样来确定判定重婚罪的标准

时间:2026.08.05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415人
律师解析: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行为。下面说说判定重婚罪的标准。
犯罪主体有两种。一种是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本身没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客观行为分两种情形。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登记结婚。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只要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不管是否共同生活,都构成重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没和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要综合考虑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双方是否长期稳定共同居住、是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因素。
主观方面得是故意。要是一方受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受骗方不构成重婚罪。
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婚罪要有充分证据,像结婚登记证书、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等。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要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某些情况下,也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又与小胡登记结婚。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罪,将其诉至法院。小朱则称自己与小胡只是普通朋友关系,登记结婚是为了帮小胡一个忙,并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

1、从犯罪主体看,小朱在与小丽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小胡登记结婚,符合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这一主体条件。
2、在客观行为方面,小朱与小胡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构成法律上的重婚。即便小朱称只是帮忙,但已完成结婚登记这一关键行为。
3、主观方面,若小朱明知自己有配偶还与小胡登记结婚,存在故意。若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结婚,小胡也构成重婚罪。本案中需结合证据判断双方主观故意情况,且小丽作为当事人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