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曹书珍,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各大网站和报社特约嘉宾律师。十六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凭着深厚的法学功底,精益求精的态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委托人的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和好评。曹律师现在办理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继承、房屋拆迁、离婚房产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法律技能,尽全力的为委托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房地产买卖、继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股权转让等业务。 曹律师竭诚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选 择 曹 律 师,让 您 放 心! 部分案例:外籍人陈一(化名)与北京一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房款案;外籍人关一(化名)与北京一开发商房屋买名合同纠纷,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案;张一(化名)与河北一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退还已付房款纠纷案;刘一(化名)、杨一(化名)与张一一(化名)等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在张一一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为刘一(化名)、杨一(化名)争取到两间房的所有权;代一一(化名)与李一一(化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求退还定金纠纷案;王一一(化名)与金一一(化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求退还定金纠纷案;冯一一(化名)诉郭一一(化名)、王一一(化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王一一(化名)与北京一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一公司与一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一区水务局与北京一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土地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一贸易有限公司与一餐饮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柏一与万一租赁合同纠纷案;吕一一(化名)与潘一一(化名)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吕一一(化名)胜诉;钱一一(化名)与中国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一报社与北京一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北京一企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王一一(化名)与刘一一(化名)、王一一 (化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石一一(化名)与刘一一(化名)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王一一(化名)诉河北一运输队、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何一一(化名)与徐一一(化名)身体权伤害纠纷案;施一一(化名)与韩一一(化名)、吴一一(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陈一一(化名)与韩一一(化名)、吴一一(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唐一一(化名)与北京一文化传媒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德一(化名)与韩国权一(化名)交通事故纠纷案;刘一一(化名)交通肇事案,应该在3-7年内量刑,成功辩护,获刑3年半;王一(化名)与北京市一汽车销售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罗一(化名)等与北京市平谷区一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胡一(化名)与北京朝阳区一美容机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李一(化名)与北京一餐饮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王一一(化名)与外籍人王一(化名)法定继承纠纷案钟一一(化名)诉一航空公司违反解除,未及时转移档案纠纷案;为如下担任过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北京市朝阳区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一建筑公司;北京一水务局;北京朝阳区一农工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一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一火锅店;北京市一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一乡政府;北京市通州区一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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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产品出现侵权情况,取证可从多方面着手。可对侵权产品页面进行截图、录屏,保存商品介绍、价格等信息;购买侵权商品获取实物及发票等凭证;向平台申请调取销售数据、交易记录等;若有必要还可申请公证机关对侵权事实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

计算侵权商品货值金额,已销售的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的按标价或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若侵权商品无标价且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可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评估确定。准确计算货值金额对认定侵权行为和处罚有重要意义。

侵权商品即便未实际出售也可能要赔偿。若权利人能证明因侵权遭受损失、侵权人有侵权获利,或有商标许可使用费可参照,侵权人需按相应标准赔偿;若难以确定上述情况,法院会依侵权情节等因素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发生地的认定,包含侵权商品的销售地和储存地。销售地指实际销售商品的地点;储存地指大量、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的地点,若查封扣押地仅为运输途中的临时储存地,一般不认定为储存地。这些认定有助于明确侵权行为发生地,维护市场秩序。

若上游有授权,下游没有获得授权,则下游通常不能销售商品。因为授权具有特定性和指向性,仅授予特定主体,下游未获授权就销售可能构成侵权,侵犯授权方或被授权方的相关权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