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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时间:2026.08.0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66人
律师解析: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登记,有条件、材料和程序方面的要求。
条件上,夫妻双方要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且双方都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所需材料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要明确协商事项;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日内是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大家办理前仔细了解要求,准备好材料,冷静期内慎重考虑,按程序完成离婚登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他们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但在冷静期第25天,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小丽却坚持要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满足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且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小朱和小丽满足这些条件,可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内反悔,其有权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小丽坚持要离需尊重小朱的撤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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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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