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合同事务、交通事故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岗位能手等 1项荣誉
18715165778
律师简介: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奠定了深厚理论根基。 执业数据 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占比约70%。年均办案量超200件,案件类型覆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具备高频次实战锤炼出的敏锐判断力与实务操作能力。 专业领域 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作为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团队负责人,在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认定、工期索赔、质量鉴定等细分环节具有成熟的处理经验。对于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产继承分割等房产类纠纷,能够精准预判裁判走向,为客户提供兼具法律依据与商业理性的解决方案。 执业特点 理论功底扎实: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能够从法理层面支撑疑难案件的代理思路。 实务经验丰富: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能够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在执业过程中注重与司法机关的专业交流,善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路径。 执业理念 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客户信任。目前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持续为客户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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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房东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东对房屋有管理义务且存在过错,比如房屋设施失修导致物品坠落,要担责;若房东无过错,且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实际居住使用,通常由实际侵权人担责,房东无需担责。

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事后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此前已承担补偿责任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公安等机关应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律规定,高空抛物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司法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多次抛物、抛物品数量多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较大财产损失的,法院会从重处罚。若高空抛物还构成其他犯罪,按处罚重的规定定罪,如致人重伤、死亡,可能按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定罪,量刑更重。

过失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等。情节较轻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过失且未防范的,可能在三至七年幅度内量刑。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等高空抛掷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判断“情节严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发生高空抛物,受害者应报警留证据,能确定侵权人的由其担责,难以确定的,除能自证的,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补偿,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按对应罪名处罚。